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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情人的禮物,
不是生日的賀禮,
是由小妹前男友身邊回到小妹那,然後轉贈給我的。

多麼坎坷的身世,
正如那時候的我,
因此我們順理成章的接納了彼此。

在2007年尾時,
陪伴我多年的swatch宣告退休..

2007年年尾,
腕上的錶走走停停,
原不以為忤,心想大概是沒電吧!

總是自以為是的用手指敲敲錶面,
手伸至背後撫弄電池..
然後手錶就彷彿不捨主人的老馬,再度為我行走一會..

直至狀況越來越惡劣!

任憑我像個使性子的孩子一樣,
苦苦哀求...他還是讓所有的肢節停在原位,
我才驚覺,該尋求協助了。

這段時間,儘管他無力運作,
我還是戴在手上,期間長達一個月
念舊吧!

我習慣了他依附在手腕上的重量,
我習慣了他吸納了我的體溫,然後再回傳至手腕
我習慣了他在床榻上傳來的滴答運作聲...



送到鄰近的社區鐘錶行,
坐在櫃檯後的老闆,在聽完我的病情陳述,
漠然的將手錶退給我,甚至沒有開啟錶背蓋,

「送回原廠吧!沒電的狀況不是這樣,我沒辦法幫你處理...」

突然有一種感覺,
或許,緣分就會這麼斷了..

我還是重新將錶帶回手腕上,
此刻,我還想多陪陪他...



跟妹妹商量的結果,
建議我換新的錶,
因為送回德國(還是瑞士!?)原廠,
少說也要個把月..

我央求小妹幫我買一支一模一樣的錶
是的!一模一樣...

小妹轉述櫃檯小姐的話,
那隻是那年的限量品..
已經沒有了

剩下的是同款銀色錶面..



我還是很想念黑色錶面的他..
陪伴我度過實習、代課兩年、草漯一年...
很想念。

我沒有送回原廠,
他還留在盒子中。

有些回憶,是修復不來的..
那麼,就讓它維持原樣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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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mmonpi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